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2024年冬季采购环保生物质燃料项目
2、项目编号:HCZB-2024-ZB1567
3、项目概述:本项目为沈阳市分公司2024年冬季采购环保生物质燃料项目,采购预算105万元。
4、采购内容:环保生物质燃料,新民11处网点,辽中6处网点,康平12处网点,法库5处网点,苏家屯5处网点,沈北4处网点,于洪2处网点,东陵1处网点,合计46处网点购置生物质燃料,总供暖面积为:15109平米,生物燃料定额0.05吨-0.07吨/平方米,总数量约为875吨燃料 使用范围:市分公司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05万元,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如高于最高限价视为报价无效并取消参与本项目资格。
采购内容 | 预算单价(元) | 数量(吨) | 预算合计(万元) | |
1 | 生物质燃料 | 1200 | 875 | 105 |
合计 | 105 |
3、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近三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请于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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