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2024年新龙镇鲁芬园田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方市2024年新龙镇鲁芬园田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400.00元;
采购需求:东方市2024年新龙镇鲁芬园田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其他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服务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具体以监理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以及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6、供应商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9号】已换发新证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具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的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8、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或提供发布公告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之前的查询打印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提供资格条件内容。④联合体投标的应指定其中一家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0月0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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