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更换金山大厦电梯钢丝绳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内容
1.本次采购内容为:更换金山大厦3台电梯(4#、5#、6#)的曳引钢丝绳,含整体运输、交付、拆除、安装、调试等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曳引钢丝绳、巴士合金、机房油漆出新、限速器罩等。交货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30个日历日内将设备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等工作。
2.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29万元。
4.中标人数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由评审委员会提出投标人排名建议,确定中标供应商1名。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本项目后期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对供应商在履约期间的情况开展后评估,其后评估的结果将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分级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采购人根据分级结果对供应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应用于下一轮的采购项目。
供应商根据后评估分为A、B、C、D 四个级别。
A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供应商,可作为此类产品合作的标杆企业。
B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总体状况良好的供应商,不存在影响整体销售、服务的明显问题。
C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一般的供应商,存在部分问题。
D级供应商:为表现较差的供应商。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投标人需具有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需取得电梯制造商(上海三菱电梯)针对本项目的修理授权。(提供授权材料)
②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电梯,施工类别:安装修理B级及以上)》;或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四)投标人在南京地区有维保机构,当前没有的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设立(提供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五)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六)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七)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八)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九)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转包、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 月 30日09时00分至2024年 10月11 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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