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寄递事业部商企业务分公司2024年度川汇集中收寄点带机入网业务外包项目
2、 招标编号:SHYZCG2024-137(招标代理招标编号:SITEN-ZB-20241493)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能力提供符合本采购招标要求的服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应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从招标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均可投标;
2)投标人应具有业务外包同类项目的服务经验(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的资信状况应不存在瑕疵,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为经营手续完备、齐全的合法经营者(提供承诺函);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合同履行标准,具有完备的生产组织管理体系和队伍管理能力,提供全年无休不间断的服务,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及交接规定对邮件的数量、质量负责,按招标人要求组织生产,确保邮件安全(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项下外包服务项目,必须遵守招标人的管理制度及管理规范、各类操作手册及操作规范包含《邮政寄递业务服务规范》等,招标人发布更新版本的,收到招标人电子邮件发送的更新版本后执行(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5)投标人应具有完备的生产组织管理体系和队伍管理能力,提供全年无休不间断的服务(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要求满足以下信誉要求:不能存在以下情况之一:
①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②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员工持股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和分包。
5、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可在2024年9月30日起—2024年10月1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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