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分公司2024年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性质:服务类
资金来源:自筹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伍拾玖万叁仟伍佰元整(¥1,593,500.00)
采购内容:
招标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玖万叁仟伍佰元整(¥1,593,500.00) |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及单位 | 简要服务要求 |
1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分公司2024年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 2年 | 一、服务范围和工作时间 供应商负责保洁、水电工服务和食堂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保洁服务范围和工作时间: 1、服务地点范围:防城港市分公司本部、港湾街、上思县分公司、东兴市分公司办公大楼、停车场、生产区大院等邮政区域所有环境卫生保洁,其中防城港市分公司的保洁服务范围总面积约为7000平方,不涉及邮政职工宿舍…… |
1. 服务提供时间(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2. 服务提供地点(范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分公司指定地点。 |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或天眼查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区分公司、防城港市分公司纳入同品类黑名单且还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存在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4.供应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方相关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7、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时间:2024年9月30日 至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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