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全省清分机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全省清分机至2024年8月有763台设备维保服务到期,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全省清分机设备的正常使用,为该设备购买维保服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质量:合格。
服务期限:2年。
2.2招标范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全省清分机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2.3中标投标人数量:1家。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求,须具备完成本项目的维保服务能力。
3.1.2其他要求:(1)投标人在河北省内设有服务站,并提供相应的自有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所设服务站具有备品备件库。(2)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河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30 日9时至2024年10月1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 月22日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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