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栖霞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项目(预采购)
预算金额:35.00万元
采购需求:编制新一轮基准地价修正体系,编写更新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和绘制成果图件,并组织相关材料上报验收。
成果交付期:本项目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按甲方要求完成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须在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的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附件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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