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火电企业辅助性维护招标
1.招标条件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火电企业辅助性维护已由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项目名称:火电企业辅助性维护
2.3建设地点:锦州热电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营盘乡大齐村800号)。沈东热电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深井子镇国公寨大街)。葫芦岛热电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北港工业区汉江路515号)。
2.4建设规模:2000MW
2.5计划工期:锦州热电公司: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共计18个月)、沈东热电公司:2025年08月01日至2026年6月30日(共计11个月)、葫芦岛热电公司:2025年1月24日至2026年6月30日(共计17个月)。
2.6招标范围:辽宁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锦州热电分公司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锦州热电日常维护保温(包括临修)、脚手架(包括临修)、生产区域日常保洁(不包括输煤区域及电除尘厂房,汽机厂房需配置1台电动清扫车、锅炉厂房配备1台电动清扫车)区域及全厂及厂外附属区域土建维护工作,总计39人。辽宁大唐国际沈东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范围:包括保温拆装、全厂脚手架搭拆、生产区域环境、设施、部分设备、各类电子设备间、电缆桥架内外的卫生清扫和保洁。协助检修班组负责输煤系统及锅炉制粉系统设备维护维修。输煤系统卫生清扫、积煤清理清运、落煤管堵煤清理工作、输煤段巡检等日常工作。负责厂内1.2号锅炉渣仓、粗灰库、细灰库、原灰库、厂外事故钢板库的放灰、放渣工作,磨煤机石子煤转运工作,总计102人。葫芦岛热电招标范围:全厂保温、防腐及脚手架、锅炉区域保洁、全厂土建;水工维护、维护部辅助工、整个输煤系统全部设备机务维护项目;全厂照明系统设备维护;除灰系统设备设施维护;热控检修人员,总计94人。
本项目采用打捆招标,统招分签。即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统一打捆招标,中标单位分别与辽宁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锦州热电分公司、辽宁大唐国际沈东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企业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2个及以上火电机组检修或日常维护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3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人员业绩要求:锦州热电公司提供1名项目经理,沈东热电公司提供
1名项目经理,葫芦岛热电公司提供1名项目经理,共提供3名项目经理,分别需具有近5年(合同签订日期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1个及以上火电机组检修或日常维护经理或主要管理人员(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的业绩。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合同封面、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字页等信息的合同扫描件,合同签订时间应在2019年10月以后,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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