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塔城市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招标
项目名称:2024年塔城市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4年塔城市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实施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面积10万亩。水肥精准调控平台建设,包含配套首部控制器161套,主管阀门电动执行器及控制器163台,分干管阀门电动执行器及控制器1127台,自动水肥一体机161套,调节型智能三通阀6956套、调节型智能五通阀3260套,无线基站369套,土壤墒情、地温传感器161套,农作物长势监控器163套、智能虫情(孢子)监测仪18套、田间气象站18套,配套操作计算机18套、首部液位传感器26套,首部主干管压力传感器163套、首部主干管流量传感器163套、智慧农业系统1套等设备。对10万亩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区进行土地深翻平整,滴灌设备购置,推广10万亩玉米水肥一体化精准调控技术、玉米密植高产栽培技术、病虫害统防治、绿色除草技术、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自签订合同后150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属于大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自拟)以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自拟)以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属于小微企业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是否合同分包给小微企业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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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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