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西石化分公司苯乙烯装置大修反烃化催化剂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西石化分公司苯乙烯装置大修反烃化催化剂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锦西石化分公司苯乙烯装置大修反烃化催化剂采购采购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种类及规模:苯乙烯装置大修反烃化催化剂(10.3立)。
2.2技术性能指标:见《附件1.反烃化催化剂技术要求》。
2.3招标范围为:苯乙烯装置大修反烃化催化剂(10.3立)。
2.4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2.5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2.6交货要求:采用防水吨袋包装。
2.6.1交货期:2025年3月1日前具备送货条件。
2.6.2交货地点:(请登录)
2.7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含运费到厂价):370.8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具有本次招标货物供应能力的制造商,投标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投标方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须提供生产厂房证明材料及生产设备清单,招标人保留现场考察权利);
(2)投标产品为投标方控股企业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标日前一个月内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投标方需控股生产企业50%及以上。
(3)投标产品为投标方分公司生产装置生产的,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产品同一集团公司,生产能力共享,统一销售,提供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3.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提供1份及以上投标产品在国内石化干气制乙苯装置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1)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2)提供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
(3)提供加盖用户单位部门级及以上公章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须包括用户单位、用户联系人及电话、催化剂名称及型号、用户方技术要求、催化剂用户使用报告(使用效果须满足用户方技术要求)
3.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投标人未被列入集团公司级或企业级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5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起未出现因自身原因造成使用方发生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可能影响本次合同履行的法律纠纷,未因质量问题被集团公司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未被列为集团公司、锦西石化黑名单,未被行政部门处罚,以及在石油石化装置中无不良业绩记录,以上情况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0日14时至2024年11月4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