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县阳光华庭项目前期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临城县阳光华庭项目前期物业服务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宁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宁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临城县阳光华庭项目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择选第三方为本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总建筑面积62847.6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43606.63平方米,地下面积19240.97平方米),小区类型为住宅+商业。
2.2招标范围:临城县阳光华庭项目前期物业服务项目,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承担本项目物业服务的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任项目经理经过相关职业技能培训;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4其他要求:投标人已纳入河北省物业服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且信用合格;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29至2024-11-04,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邢台市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到邢台市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2)河北省物业行业信用信息平台系统截图。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19 14:00 ,地点为 邢台市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友情提醒: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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