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烟草公司上饶市公司配送中心安防及消防设施维保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江西省烟草公司上饶市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上饶市
受江西省烟草公司上饶市公司委托,就其配送中心安防及消防设施维保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条件:
配送中心安防及消防设施维保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3万元,招标人为江西省烟草公司上饶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预算价为33万元,自筹资金。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为配送中心安防及消防设施维保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转委托。
三、采购清单: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规格及要求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含税)
JXAL-SRYC-24014 配送中心安防及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1 项 详见招标文件 29.346万元
注:投标人应以包含本项目所需的服务及伴随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实施、技术服务和其他在服务期内所必需的服务,以及与之相关发生的所有包含培训、差旅、材料费、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应承担的其他费用进行报价。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须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须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须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期间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可以提供在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是法人的,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个体缴税凭证或证明(如个人所得税);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个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其他组织和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由税务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营业执照注册时间距谈判日不满1年的(含),且确实未达到国家要求的纳税条件的,须提供书面说明函用以说明无法提供纳税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投标人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记录,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及声明函(截图须包含查询当天日期时间等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或反映记载存在组织、个人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或反映记载存在组织、个人行贿行为记录,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及声明函(截图须包含查询当天日期时间等信息)【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存在股权关联的企业,经协商可允许一家报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并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必须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等)】。
8、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与招标人就本次招标服务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函)。
9、未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投标人提供相关声明函)【查询渠道:以招标人内部信息为依据】。
10、投标人涉及采购项目相关案件查办过程中,有配合相关机构、部门调查并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转委托。(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函)。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注:以上1-12条款涉及的证件,购买招标文件时均需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留代理公司存档。
五、投标人领取标书时需提供资料:
1、以上“第四项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查验。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人自身参与,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获取地点:南昌市
获取地址:南昌市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5日09:00~12:00分, 14:00~17: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现场或线上,采取线上报名的,将报名材料扫描为PDF格式发送至邮箱。
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11月20日14:00分--2024年11月20日14:30分(北京时间)。
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4:30分(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南昌市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14: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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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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