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汇广场天津滨海旅游区02-02-13地块太阳能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TDJSZX-2024-29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滨汇广场(天津滨海旅游区02-02-13地块)太阳能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3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区文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社区服务中心,打造产城融合配套示范区、养老配套建筑、配套设施及公共 绿地。包括3栋单体建筑物。总建筑面积19676.1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为9241.3 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20.9米,最高层数5层,地下0层,最大单体跨度约8.4米。具 体内容以招标范围包括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滨汇广场(天津滨海旅游区02-02-13地块)太阳能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滨汇广场(天津滨海旅游区02-02-13地块)太阳能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太阳能集热器制造商或代理商,企 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若投标人为集热器产品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商须具备本项目对制造商要求的所有资质条件:
3、投标集热器须具有国家级太阳能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出具时间为截至投标日一年内;
4、投标燃气容积式热水器产品须提供国家级燃气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有效期须在有效期内;
5、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6、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同时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
7、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 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 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 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的查询 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30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0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按照“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被 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一个月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原件、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于下方联系人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