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08工区部柴油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08工区项目部就工程项目所需柴油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08工区项目部;
1.2项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高新区);
1.3工程名称:济南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
1.4工程内容:
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08工区共包含两站三区间:分别为奥体中心东站(全长220m,车站共设置5个出入口,1个为预留,2组风亭)、舜华路站(全长338.1m,车站共设置3个出入口,2组风亭)、奥体中心站~奥体中心东站(单线长为1093m)、奥体中心东站~舜华路站(单线长为1366m)、舜华路站~凤凰路站(单线长为209m),全长约3.2km。车站采用明挖法施工,奥~奥区间、奥~舜区间采用盾构法施工,舜-凤区间采用暗挖施工(改盾构施工),主要位于中风化石灰岩及破碎地层,强度30-136MPa;奥体中心站-奥体中心东站区间部分位于上软下硬地层、主要穿越中分化石灰岩、泥灰岩、强风化闪长岩、碎石层、粉质粘土地层。
1.5资金来源:已落实。
1.6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2:物资需求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柴油(CY)
2.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2.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1.3生产能力要求:申请人必须能够提供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2.1.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应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的生产厂家,或注册资金5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有生产厂家授权资料。提供近2年财务报表;
2.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且检测报告有效;并具有专业技术、配套设施、人员组织、资金、服务等方面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1.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内有过投标物资的供应业绩(购销合同、中标通知书等),应有良好的信誉,其产品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的质量责任事故;
2.1.7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履约信用和银行资信,在2021年及以后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1.8不接受在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黑名单的情况;
2.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0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招标。
三、发布公告媒介
3.1本次招标发布。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4年11月04日至2024年11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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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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