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三研究所天津所区保洁服务外包招标
(招标编号:2024CETC-TJ53-PT078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1.招标条件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三研究所天津所区保洁服务外包项目、本招标项目2024CETC-TJ53-PT0782,已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三研究所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三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三研究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招标方式:招标(资格后审);
(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招标内容:天津所区保洁服务,主要包括:
①天津所区所有道路、科研楼、厂房、卫生间、茶水间、会议室及部分办公室等区域的日常保洁工作;
②会议服务保障工作;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4)采购预算:两年319.08万元(含税);
(5)最高限价:159.54万元/年(含税);
(6)服务期:2025.1.1-2026.12.31;
(7)服务地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三研究所天津所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企业状态为存续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为需要提供的内容:
①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或提供开户银行在本招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注: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提供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截图。
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
(3)投标人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至2024-11-8,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含邮寄),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人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1-22 09:30。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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