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监管系统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人力资源监管系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95万元,招标人为某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限价及数量:最高限价 495 万元,数量 3 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人力资源业务管理系统升级建设-人力资源监管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人力资源业务管理系统升级建设-人力资源监管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是同一个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是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3 信用信息查询: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路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输入公司名称查询并截图】,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
3.7 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3.8 其他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8 日 16 时 00 分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8 日,每日 09时 30 分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平台进行注册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力资源业务管理系统升级建设-人力资源监管系统招标人为某单位,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人力资源业务管理系统升级建设-人力资源监管系统采购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设备名称:人力资源业务管理系统升级建设-人力资源监管系统;
2.2 招标编号:0701-244904190790;
2.3 最高限价及数量:最高限价 495 万元,数量 3 套;
2.4 简要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交货地点:招标方项目所在地;
2.6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5 个月内完成人力资源业务管理系统升级建设-人力资源监管系统开发并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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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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