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第七师胡杨河市兵地融合2GW光伏项目设计招标

发布时间:2024-11-05

新疆第七师胡杨河市兵地融合2GW光伏项目设计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一、招标条件

本第七师胡杨河市兵地融合 2GW 光伏(新疆兴起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1GW)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0000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兴起航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第七师胡杨河市兵地融合 2GW 光伏项目(新疆兴起航新能源 1GW)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包括光伏区部分和升压变电站部分。本项目用地经限制性因素排查后,符合光伏用地面积约 70000亩(扣除电力廊道、规划道路、污水处理厂等面积),土地性质为其他草地。初步估算,该地块可建设光伏容量 2GW。其中新疆兴起航新能源建设的 1GW暂定西侧地块。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新疆兴起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1GW设计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初步设计、概算(含外线、汇集站、升压站)、施工图(不含外线、汇集站、升压站)、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  (002)二标段:外线、汇集站、升压站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标段:初步设计、概算(含外线、汇集站、升压站)、施工图(不含外线、汇集站、升压站)、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企业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结果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3、投标人须自行承诺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4、本项目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结果的网络截图。

二、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及注册电气工程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的(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近三个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或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则提供缴费期限包含近三个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二标段:外线、汇集站、升压站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企业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结果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3、投标人须自行承诺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4、本项目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结果的网络截图。

二、资质要求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及注册电气工程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的(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近三个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或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则提供缴费期限包含近三个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24年 11月 04日 08时 00分到 2024年 11月 08日 17时 30分

获取方式:领取时间:2024-11-4上午 08:00至 2024-11-8下午 17:30(北京时间)领取方式: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除必须要求原件外,其他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均可,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按申请人资格要求及顺序合并在一份 PDF格式文件中,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提交至电子邮箱中,邮件名称以“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命名,完成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1月 20日 10时 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 11月 20日 10时 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第七师胡杨河市兵地融合 2GW光伏(新疆兴起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1GW)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0000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兴起航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

2.2 建设规模:第七师胡杨河市兵地融合 2GW 光伏项目(新疆兴起航新能源 1GW)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包括光伏区部分和升压变电站部分。本项目用地经限制性因素排查后,符合光伏用地面积约 70000亩(扣除电力廊道、规划道路、污水处理厂等面积),土地性质为其他草地。初步估算,该地块可建设光伏容量 2GW。其中新疆兴起航新能源建设的 1GW暂定西侧地块。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新疆兴起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1GW设计服务。

2.3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招标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初步设计、概算(含外线、汇集站、升压站)、施工图(不含外线、汇集站、升压站)、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二标段:外线、汇集站、升压站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

2.4招标范围:一标段: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概算(含外线、汇集站、升压站)、施工图(不含外线、汇集站、升压站)、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二标段:外线、汇集站、升压站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

2.5招标控制价:一标段:/二标段:/。

2.6服务周期:初步设计及概算完成时间:2024年 12月 6日全套施工图设计完成时间:2025年 2月 20日。竣工图编制完成时间:并网发电后 30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8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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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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