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026年南京市公司平台运营市场营销招标
详见内容
1.招标条件
2025年-2026年南京市公司平台运营市场营销服务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内容:负责“南京金丝利”微信公众号和“金丝利·家”平台内容的策划、编辑、排版,包括但不限于推文、推文计划拟定、菜单栏定期更换、活动配置图、宣传海报、H5等,相关内容需紧扣金丝利零售品牌特色,设计内容需结合金丝利零售商业品牌宣传、终端形象展示、特色人物风采等。(详细要求及需求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需求)
2.2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2025年-2026年南京市公司平台运营市场营销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5凡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到2021年1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招标发出日期之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6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被实施联合惩戒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招标发出日期之后“信用江苏”网站首页“信用公示”一栏“行政处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7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招标发出日期之后“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8投标人提供下列承诺书: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没有因骗取中标(成交)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
5)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
6)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承诺在中标后不进行分包、转包;
8)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以下简称“名单内禁入供应商”),投标时需签署供应商告知书;
9)名单内禁入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没有担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4】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1】日17时00分
平台服务费:500元,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4时30分
5.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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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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