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钒炼铁厂贮煤筒仓建设工程--电动葫芦招标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攀钢钒炼铁厂贮煤筒仓建设工程--电动葫芦招标人为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攀钢钒炼铁厂贮煤筒仓建设工程--电动葫芦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询比采购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生产型营业执照(2)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投标方提供2021年以来签订的起重类设备供货业绩证明(供货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至少一份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能力要求:投标方提供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涵盖起重设备的生产);投标方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证书。
其他要求:投标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5日15时38分至2024年11月14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