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镇里固乡初级中学食堂食材及副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虞城县镇里固乡初级中学委托,就虞城县镇里固乡初级中学食堂食材及副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1项目名称:虞城县镇里固乡初级中学食堂食材及副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J-2024-1105
1.2磋商内容:米、面、粮油、肉类、禽类、水产品、蛋类、豆制品、蔬菜、水果类、调味品等,具体食材类别以学校食堂最终采购食谱为准。
为学校食堂供餐食材采购配送、包括供货。参考:1、新鲜肉类(冷鲜肉) ( 1 0 种 ) 2、蔬菜类(56种) 3、豆制品类(5种) 4、禽蛋(1 种) 5、调味品(33种) 6、粮油类(18种)共六类123 种等食材,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1.3招标控制价: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招标控制价为基准价的95%(以虞城县(发改)物价、教育和市场监管部门发布(咨询)的前一个月最后一周价格或者商丘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居民生活物资前一个月最后一周价格为食材采购基价);
1.4服务质量:符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1.5供货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学年度止;
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1.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师生伙食费)。
1.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若为生产商的需提供:《生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需提供:须提供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还须提供加盖该生产厂家公章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近期批次产品检测报告;
(5)企业简介;
(6)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8)供应商具有至少一名营养师,持有营养师证;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0)近年内无违法经营记录、拟投标产品检测合格且没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提供书面声明);
(1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市场监管部门“黑名单”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供应商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2.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响应时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此网站截图及承诺函)。
提供承诺:承诺1:供应商在成交后,需使用采购人指定的“虞食安”中小学食堂智慧监管服务平台进行食采购活动,并接受监管平台监管和使用协议;承诺2:承诺在分拣场地接入明厨亮灶和舌尖安全网;此项由供应商综合考虑作出承诺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或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另需提供法人证书或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的响应企业不接受报名。
注: 中标企业不得转让给第三方,否则,采购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三、供应商报名要求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间:凡符合要求的响应人,请于2024年11 月6日至2024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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