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甸美食广场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采购人 安宁始甸众拓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始甸美食广场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进行竞争性磋商,请潜在磋商服务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GB【2024】62号
2、项目名称:始甸美食广场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3、预算金额:745,500.00元;最高限价:745,500.00元。
4、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3404.219平方米(5.1亩),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现拟建始甸美食广场,项目建安投资约2100万元。
5、采购需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1)项目整体修建性规划(满足安宁市规委会要求);(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报建技术图纸资料,智慧规整资料(满足安宁市自然资源局办证要求);(3)完成项目建筑土建、结构、水电、暖通、室外地坪、道路、管网、消防、绿色建筑、节能设计等全套施工图设计,并配合第三方技术审查(不含审查费用);(4)项目实施中现场设计技术服务与咨询;(5)配合相关工程验收。具体设计工作内容及要求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6、项目地点: 安宁市太平新城。
7、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且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成果资料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商资格要求
服务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审计报告或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其一即可)注:新成立的服务商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效的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①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注:新成立的服务商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6、信誉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无合同违约,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列入工商部门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8.1服务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8.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证书,且必须是注册在该单位的在岗履职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资料。
8.3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内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或查询截图。
8.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响应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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