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产业大楼提升改造升级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受保山隆建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对数字产业大楼提升改造升级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进行招标,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项目资金已落实,竭诚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有能力完成该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BSHY-CG-2024-013
2.项目名称:数字产业大楼提升改造升级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
3.项目估算总投资:2600.00万元
招标规模:约1600.00万元
投标报价:本次招标采用填报费率的方式进行报价,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按本项目最终招标人审定的建安工程费为计费基数。综合费率上限:8.5‰,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上限费率,否则,将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项目规模:(1)对一楼大堂及以上楼层进行提升改造;(2)对98间酒店房间及办公区域6000平米进行提升改造;(3)对楼栋外立面约10000平方米改造,整体提升改造包含强弱电安装,给排水;(4)屋顶光伏大阳能发电工程共安装太阳能板360平方米,装机容量54.06KWp,并网电压等级:交流400V。预计年发电量7.3万KWh;(5)利用大厦旁原有停车场,改建立体停车库一座,面积约1080平方米;(6)消防工程提升;(7)项目所需设备购置等。
5.招标需求:本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的工作范围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价格的理由),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等造价控制及跟踪管理咨询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A、设计阶段:设计概算编制或审核、工程预算编制或审核(包含二次设计的设计概算编制或审核、工程预算编制或审核)。
B、施工阶段: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编制进度计划、工程用款计划书;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参与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关会议;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已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意见;协助业主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协助施工合同商务谈判及造价条款的拟定,设计增减变更的造价审查和施工方案优化及经济比选,对新增工程及材料的计价审核、工程计量、工程签证及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控制、本工程全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款支付审核控制及工程索赔的处理。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出具完整结算报告。
C、竣工阶段:工程结算审核、工程数量台账的审核、审核施工单位的索赔资料、编制业主单位的索赔资料、编制咨询报告、内部跟踪审计等工程造价跟踪咨询服务,并配合本工程各级政府部门的审计检查等相关工作,最终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内容为准。注:具体内容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工作范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费用的要求)。
6.服务时限:自合同签订后全过程咨询服务到工程结算价款的审定、造价资料的存档备案,发生内部审计或政府职能部门审计时,还需配合完成相应的工作。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专业资质条件:
2.1企业资质: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2项目负责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土建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信息截图、职称证书、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关系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3项目组成员要求(不包含项目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至少(含)5人,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至少(含)2人,并提供项目组成员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2.4所有项目组成员不得更换,提供书面承诺书。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审计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2〕3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2号)、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
(2)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磋商申请人,请于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1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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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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