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人民医院二期住院楼标识标牌安装项目
汝城县人民医院的汝城县人民医院二期住院楼标识标牌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受邀请的供应商提交资格证明材料。
1、采购项目名称:汝城县人民医院二期住院楼标识标牌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代理编号:HNZYCG-CZ2024-014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单位) 标的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 汝城县人民医院二期住院楼标识标牌安装项目 汝城县人民医院二期住院楼标识标牌安装项目 详见工程量清单 1项 ¥408402.93 ¥408402.93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标的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汝城县人民医院二期住院楼标识标牌安装项目
汝城县人民医院二期住院楼标识标牌安装项目
详见工程量清单
1项
¥408402.93
¥408402.93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不作强制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资格声明);
1.3、要求投标人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资格声明);
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资格声明);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
1.8、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湖南”网站、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用郴州”网等5个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截图。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时间: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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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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