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密云经济开发区科技路55号新建厂房及附属用房项目幕墙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北京密云经济开发区科技路55号新建厂房及附属用房项目已由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京密经信局备[2024]1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中关村密云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密云区经济开发区科技路55号,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出资比例为100%。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北京密云经济开发区科技路55号新建厂房及附属用房项目幕墙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陕西有色建设有限公司,现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北京密云经济开发区科技路55号新建厂房及附属用房项目幕墙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建筑面积31576.85m2合同估算价700(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科技路55号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86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范围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承揽范围内的幕墙工程。
2.6其他最大幕墙面积:5098.53m2;建筑高度:24m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资质,近/年/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7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2024年11月07日11时00分至2024年11月12日11时00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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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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