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2024-2025年度商户收单服务外包项目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2024-2025年度商户收单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
招标编号:CGXM53199924100010/HCZB03202411009
1、招标条件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2024-2025年度商户收单服务外包项目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国内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积极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2024-2025年度商户收单服务外包项目。
2.2招标范围:根据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招标人要求,为招标人入网特约商户提供收单产品(含无线POS、有线POS和基于商户MIS系统改造的POS、增值业务终端、静态二维码牌及动态二维码设备),国内各发卡机构发行的人民币卡,人民币、外币双币卡以及VISA、MASTERCARD、AMERICANEXPRESS、JCB、DINERS等国际组织发行外卡的收单服务。工作内容包括对存量商户的维护、走访巡检、定期培训、机具维护、存量商户定期检查营业执照存续状态、存量商户机具更换和商户销户等维护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承担POS终端的安装、撤除和日常维护、管理和保养,耗材印制及上门配送等工作。
(2)为需要完成非标现场注册的非标特约商户进行上门现场注册工作。
(3)配合招标人完成招标人允许的其他支付方式在机具上的叠加装载工作。
(4)按照招标人有关对特约商户及收单业务的管理要求,建立完整、规范的运营管理制度及相关操作细则,做好对特约商户的操作培训、日常回访、设备运维和争议处理的交易资料调取等工作。
(5)按照商户半年一次的现场培训要求向商户提供相关培训及培训资料,包括但不限于POS终端的使用培训、银行卡联网使用业务知识培训、交易资金清算和差错、争议交易处理流程和要求等。
(6)按照商户每季度一次的现场回访要求向招标人提供相关维护商户回访资料。
(7)配合招标人要求进行无效商户的提升及机具清理工作。
(8)配合招标人按人民银行及招标人相关要求,完成好各项机具或机具程序的升级改造。
详细要求见“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2.3预算金额(含税):187.00万元/年。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服务期限:采购有效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如中标人服务优异,通过招标人项目年度考评,且符合招标人相关续签合同的规定,可直接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次。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合同(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6服务地点:云南省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昆明、红河、大理、曲靖、玉溪、楚雄、文山、昭通、保山,具体服务地点由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安排。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2.8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挂靠。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1本项目合同主体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或协议书签署时间为准)须承担过1个类似收单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协议书,证明材料须清晰体现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签署时间等关键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2023年以后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或相关情况说明。
3.5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成立至今未满1个月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6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至今未满1个月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7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参加投标时未被列入:①国家信息中心主办的“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办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③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①、②项由招标代理公司查询,③项由招标人查询,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任意情形的,不予通过资格评审。)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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