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福州华林支行局部再装修项目
邀请招标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组织华夏银行福州华林支行局部再装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受邀请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编号:AHCG(2024)230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信息安全产品:无
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可自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其他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其他资格要求2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的有效证书复印件。注: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的在岗人员,以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上所署单位为准。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项目基本情况:本次采购项目为华夏银行福州华林支行局部再装修项目,再装修地址位于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岳前路125号,再装修面积约300平方米,用途为银行营业办公区域,本项目为不停业装修。施工内容包含室内装修和消防。施工期限20日历天。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8:00时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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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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