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2024)设备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咸阳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2024)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185.5万元,招标人为咸阳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采购包含:数字电影流动放映播放器70台、数字电影流动放映激光投影机70台、双声道功率放大器70台、流动扬声器140支、一体化机柜70套、流动银幕及支架(5*2.8 )70套等内容.本项目范围:为采购清单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咸阳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2024)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咸阳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2024)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说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企业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1年内任意月份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须出具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企业近五年类似项目业绩;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7日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1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每日08:30~12:00,13:00~17:30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价:6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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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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