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热电厂磨煤机设备大修竞谈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热电厂磨煤机设备大修已经公司批准,该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全程在《包头铝业招标采购平台》开展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热电厂磨煤机设备大修
2.2标段编号:JT24
2.3项目概况:
2.3.1采购内容:
本项目是为了保证磨煤机的正常出力及设备安全运行,针对9台磨煤机设备大修工作进行外委维修,其中预估维修数量为(包铝磨煤机大修4台,华云磨煤机大修5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和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与成交单位签署合同,根据实际维修数量进行核算费用。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4项目地点:包头市东河区铝业产业园区
2.5采购人式:竞争性谈判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能力,营业执照要求年检连续、合格、有效,公司营业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3.2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机电(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至少3项300MW机组及以上中速磨煤机大修合同业绩,业绩合同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及能证明合同内容的扫描件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3.4信誉要求:
3.4.1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报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4.2供应商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以检索结果为准);
3.5供应商在报名、响应期间和合同签署前后不得存在的情形:
3.5.1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http://zxgk.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以检索结果为准);
3.5.2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负面清单》、《干部亲属办企业“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中铝股份公司生产领域业务外包不合格承包商整合清单》、《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涉诉黑名单禁止类目录》。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4、资格审查
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采购文件》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自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4日12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
5.2获取方法:(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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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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