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昌药业(云南)有限公司三七规范生产加工基地设备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智昌药业(云南)有限公司三七规范生产加工基地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30万元,招标人为智昌药业(云南)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三七规范生产加工基地建设项目工艺所需设备,其中供气系统2套,冷干过滤系统1套,中药材干洗去皮机,3台,中药材气流干洗机2台,脉冲除尘器4台,多功能筛药机2台,输送机3台,振动筛2台,配件4批,电料电器3批,分拣台1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智昌药业(云南)有限公司三七规范生产加工基地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智昌药业(云南)有限公司三七规范生产加工基地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投标人需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主体授权单位及企业负责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新注册的公司提供注册之日起截至开标前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相关资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
(5)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采购申请。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6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于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 14:00时至17:00时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入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获取采购文件及相关材料。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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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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