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商业管理公司2024年第七批航站楼旅客行李打包特许服务招商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1.招商条件
大连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商业管理公司2024年第七批航站楼旅客行李打包特许服务招商项目,招商人为大连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商业管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商条件,现对大连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商业管理公司2024年第七批航站楼旅客行李打包特许服务招商项目进行公开招商。
2.项目概况与招商范围
2.1项目名称:大连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商业管理公司2024年第七批航站楼旅客行李打包特许服务招商项目
2.2服务地点:大连国际机场航站楼指定位置(国内自由厅2处、国际自由厅1处)
2.3招商范围:对位于大连国际机场航站楼的旅客行李打包服务项目进行招商。
2.5服务期限: 3年,如合同期间,机场发生搬迁、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3.响应单位资格要求(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3.1响应单位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本次招商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是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响应,以“倍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3.3符合经营该行业的法律法规要求及行业许可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经营项目。(提供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单位公章)
3.4对响应过招商人的招商项目并推荐中选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不签订合同、不按时缴纳补偿保证金以及履约过程不按合同执行的响应单位,招商人有权拒绝其再参加招商人的招商项日。响应单位如为现有或曾经的大连机场经营商户,须无不良欠款记录,无合同违约、重大有效投诉、违约退租等对招商人声誉带来负面影响或造成损失的经营行为响应单位及投报的品牌与招商人无法律仲裁、诉讼历史的,方有响应资格。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招商人有权审核确定响应单位的资质及经营范围是否符合本项目要求。如不符合招商要求,将被取消评选资格,视为响应无效。
3.5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只接受一家公司参与响应。关联关系包括母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合营公司、联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公司、其他存在实质关联或者控制关系的不同公司等。(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4.招商文件的获取
4.1请响应单位于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 11月14日,每E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资料扫描发送至邮箱进行响应登记:购买文件需提供的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承诺函、被授权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以及被授权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4.2招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技术资料等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8日08:30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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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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