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宿迁市分公司全辖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本项目通过招标的方式入围10-15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原材料、日杂用品的供货及配送服务。(详细要求及需求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在合同期间无违约、服务质量等退出机制类包含的问题,到期后由采购人评估后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最多可以续签两年。
3.服务地点:(登录后查看)
4.预算金额:300万元(含税)(合同有效期内,因项目执行的不确定性,招标人不承诺年度采购量,具体以实际量为准。若合同期间未达或超出预估规模,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投标人自行承担所带来的风险)。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入围供应商数量为10-15家。如有效供应商数量少于15家,本项目将重新组织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2024年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如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需提供政策文件截图及说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或个人独资企业,应提供信用中国的三个查询截图;投标人如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两个查询截图。)
7.投标人须是生产或销售本次招标采购内容的生产商或供应商,须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至少承担过1个食材供应配送类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章页)复印件。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9.投标人不可将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第三方实施,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
10.投标人被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本项目为企业内部采购行为,执行企业内部采购制度,非依法必招项目,请各投标人知悉。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5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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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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