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2025-2027年律师代理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
包件一:综合类律师代理服务供应商入围
包件二:惠民贷等小额贷款类业务律师代理服务供应商入围
3. 最高限价(含增值税):
包件一:综合类律师代理服务供应商入围
非诉业务:常年法律顾问100000元/年;
包件二:惠民贷等小额贷款类业务律师代理服务供应商入围
80件(含)以内2500元/件,超过80件,按照2000元/件。
各包件投标报价超过相应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包件,兼投兼中:
包件一:拟选取9-15家中标单位为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提供综合类法律服务等内容。
本包件采用差额入围,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n≥16家时,该项目根据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选定15家中标供应商;10≤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n<16时,该项目根据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选定n-1家中标供应商;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10家时,该项目作流标处理。n为本项目通过初步审查的有效投标人数量。
包件二:拟选取不超过2家中标单位为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提供惠民贷业务法律服务等内容。
本包件采用差额入围,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n≥3家时,该项目根据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选定2家中标供应商;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该项目作流标处理。n为本项目通过初步审查的有效投标人数量。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及服务要求)
5. 服务期限:采购有效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服务期满前,招标人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根据本采购项目,续签安排后,双方连续合同期限(含首次及续签)不超过三年。首次合同服务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内如遇招标人相关政策调整或采购需求发生变化,招标人保留合同期内终止服务合同的权利。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如以分支机构(分公司/分所等)名义投标的,须提供总部(总公司/总所等)授权函,授权函内容至少包含总部(总公司/总所等)替分支机构(分公司/分所等)承担本项目带来的一切民事责任;总所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 具备与本项目实施要求相匹配的能力;
3)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备相关司法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 案例要求(仅包件一适用):
1拟派主办律师或团队其他成员在金融类非诉业务处理方面有所专长,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为省级及以上银行在债券发行、资产债券化、投行类业务、银团、并购、重组贷款、破产重整、保理业务等提供过非诉法律服务,包括提供法律可行性分析论证、合规性审查、合同的起草或审查等服务,至少提供一个典型案例,提供合同及成果材料等有效证明材料;
2拟派主办律师或团队其他成员在金融类诉讼业务处理方面有所专长,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为省级及以上银行提供过银行业诉讼类法律服务,包括信贷类业务纠纷、票据纠纷、信用证纠纷、贸易融资纠纷(保理、福费廷、供应链金融),至少提供一个典型案例,提供生效法律文书等有效证明材料;
3拟派主办律师或团队其他成员擅长劳动法、刑法或行政法等特殊法律专长,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提供一个典型案例,提供生效法律文书等有效证明材料;
案例要求(仅包件二适用):
1拟派主办律师或团队其他成员在金融类诉讼业务处理方面有所专长,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为省级及以上银行提供过银行业诉讼类法律服务,包括信贷类业务纠纷、票据纠纷、信用证纠纷、贸易融资纠纷(保理、福费廷、供应链金融),至少提供一个典型案例,提供生效法律文书等有效证明材料;
22023年1月1日以来,拟派主办律师或团队其他成员提供过处理银行小额批量诉讼业务(不含信用卡业务),至少提供一个典型案例,提供聘用合同或授权委托书或生效法律文书等有效证明材料;
各包件业绩案例要求:总所与分所的人员与业绩不得混用。
5)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6) 股东中无交通银行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且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无不当经济往来及利益关系(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7) 投标人未被招标人纳入交通银行黑名单的(包括且不限于招标人前置审查系统中出现黑名单及重大风险提示等)(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8) 近三年内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提供商誉声明文件书面承诺函);
9)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10) 有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提供投标人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所提供的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两张表的复印件,若投标人为本年度新成立企业,仅需提供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
11) 投标人最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2) 项目投标承诺函(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书);
13)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4) 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15)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16) 不接受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投标行为;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7. 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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