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区人民医院医养结合中心改建项目医疗相关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类型
货物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人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医院
项目概况
曲江区人民医院医养结合中心改建项目医疗相关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韶关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ZB2024095GZ
项目名称:曲江区人民医院医养结合中心改建项目医疗相关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8,7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办公用品 医养结合项目医疗相关物资 1项 详见第二部分 128,700.00 128,700.0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或提供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韶关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28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须凭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委托购买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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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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