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分体式嵌入空调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0747-2460SCCZAJ19
三、项目概述: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2匹分体嵌入式空调、3匹分体嵌入式空调、5匹分体嵌入式空调以及配送安装服务。
型号 | 招标限价 | 单位 | 备注 |
2匹分体嵌入式空调 | 5600 | 元/台 | 招标限价包含空调室外机支架。 |
3匹分体嵌入式空调 | 7350 | 元/台 | |
5匹分体嵌入式空调 | 8600 | 元/台 | |
2P配管 | 110 | 元/米 | |
3P配管 | 125 | 元/米 | |
5P配管 | 160 | 元/米 | |
冷凝管 | 35 | 元/米 |
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13%);
(5)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北京市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或在采购准入限制处罚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投标人应为拟投标设备(空调)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人拟投标全部设备(空调)应为同一品牌;
(8)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全部设备(空调)的3C认证证书;
(9)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全部设备(空调)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招标限价;
(1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二)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2日09:00至11:30,13:00至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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