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站货区货位安全警示标识补强项目劳务招标
(招标编号:GXXG-2024-CG12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霍尔果斯站货区货位安全警示标识补强项目劳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疆铁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霍尔果斯站货区货位安全警示标识补强项目劳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霍尔果斯站货区货位安全警示标识补强项目劳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劳务分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三年内至少具有1个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且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在处罚 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
(5)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计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8日10时30分到2024年11月15日19时00分
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需携带营业执照、劳务分包资质和安全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证件齐全合格的单位可购买本招标文件,文件费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16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16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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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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