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葫芦岛分行驻点保安外包服务定点项目
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葫芦岛分行驻点保安外包服务定点项目
2. 招标编号:LNMJ-GSYH-20241105
3. 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
4. 招标人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8号
5. 本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 本项目预算金额:2919840元/年。
7. 本次招标内容为:现金中心库房守护;报警监控中心值机;市行本部及兴城支行消防系统值班及6座办公楼值勤等。服务周期2年。
8. 招标说明:本次招标程序如下:对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并综合打分,符合委托人招标规则的基础上,按照得分顺序确定排名。拟中标人的数量与通过初审投标人的数量比例1:2,最终入围不超过3家公司。
9.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如与工商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曾经合作,在合作过程中未被退出工商银行供应商库,未被列入供应商禁入黑名单。
4.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二、诚信要求:
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三、公正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国家或行业权威认证机构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五、企业规模要求:
具有足够的生产规模及能力。具有一定的服务能力。
六、财务能力要求:
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经第三方审计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七、服务能力要求:
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2.供应商应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八、其他要求:
1.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或应答文件中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关联情况:一、工商银行离职人员为投标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的非国有控股企业;二、投标供应商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等的非国有控股企业。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
10. 招标文件领取:
(1) 领取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3:0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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