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工程施工三合同段砂石料加工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工程施工三合同段砂石料加工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日照交通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工程三标段,设计里程为K65+950~K97+300,设计主线路线全长为31.35公里,项目位于日照市莒县和临沂市沂水县境内,路线起点于五莲县和莒县行政分界位置,进入莒县境内,于桥头河村南通过,向西经赵家官庄村南上跨袁公河,于桑庄村南下穿规划京沪二通道,继续向西于徐家春生村南设置莒县服务区,于西双庙村南上跨G206,设置莒县北互通与其连接,继续向西于马家店子村北上跨沭河及洛河,经山沟社区北进入沂水境内四十里堡镇。
2.2 项目地点: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工程施工三合同段。
2.3招标范围: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工程施工三合同段砂石料加工、破碎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数量: 预计毛石30万吨,该数量仅为预计量,不作为结算或付款依据,最终数量以实际加工的合格成品料数量为准。
2.6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董梁三标合同段工程完工之日为止。
2.7招标控制价:6780000.00元(含税金13%)。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自成立以来无安全生产事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4日,每天08:30至12:00、14:00至17:30(以下均为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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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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