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人民医院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龙井市人民医院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ZKGSF(ZB)-20242532
项目名称:龙井市人民医院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6万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服务期:二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必须具有所报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2若供应商为设备配件生产厂家,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供应商为设备配件的经销商,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3.4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方式:持(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身份证明;(3)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4)提供(近一年2023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采购文件。
售价: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2024年11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