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食堂大宗招标
(招标编号:NMGHX-2024-HW-11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本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食堂大宗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21,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肉蛋类;(002)粮油、调料类;(003)蔬菜、炸串等副食品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肉蛋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采购公告;
(002粮油、调料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采购公告;
(003蔬菜、炸串等副食品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采购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8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14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15时00分
七、其他
受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的委托,采用招标方式采购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食堂大宗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食堂大宗采购项目采购编号:NMGHX-2024-HW-110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金额(元)附件材料
1肉蛋类1详见采购文件1,007,497.80
(预估金额)
2粮油、调料类1详见采购文件978,350.39(预估金额)3蔬菜、炸串等副食品类1详见采购文件2,230,064.71
(预估金额)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
4.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获取采购文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下午15:00时。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下午15: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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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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