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服务事业部钦州电厂日常生产维护化水及供热专业作业分包采购公告
一、竞争性采购条件
电站服务事业部钦州电厂日常生产维护化水及供热专业作业分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工程款,采购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竞争性采购范围
2.1竞争性采购范围:电站服务事业部钦州电厂日常生产维护化水及供热专业作业分包。
2.2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主要内容但不限于以下):
化水,包括但不限于汽机专业部分公用系统:设备、管道、阀门、支吊架等以及合同期内含新增、改造、报废的设备。
供热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厂内厂外供热系统:设备、管道、阀门、支吊架等以及合同期内含新增、改造、报废的设备。
消防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全厂范围消防水系统:设备、管道、阀门、支吊架等以及合同期内含新增、改造、报废的设备;全厂范围内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砂箱、应急照明及安全出口标志牌;全厂范围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淋灭火系统及其附件等。
2.3计划工期:共计1034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甲供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体工程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3.2投标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近五年类似施工业绩。
3.3分包商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且担任过300MW以上机组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4投标方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等;
3.5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6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评审方式(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请登录)
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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