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尖草坪区、清徐县40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5kV变电站土建工程专业分包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编号:CJXJ
2.2.项目名称: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尖草坪区、清徐县40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5kV变电站土建工程专业分包
3.招标人:通号工程局集团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4.1项目概况: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尖草坪区、清徐县40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山西省太原市符合建设条件的大棚及户用屋顶、庭院、工商业屋顶等进行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建设。最终以实际竣工容量为准。本工程范围包括变电站厂区土石方工程、围墙、电缆沟、主变基础、事故油池、油色谱基础、雨水调节池、预制舱基础、无功补偿装置SVG基础、独立避雷针土建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本项目建设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4.2采购内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尖草坪区、清徐县40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5kV变电站土建工程专业分包,工作内容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分包企业资格要求
5.1分包企业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分包企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分包企业必须为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工程施工期间拟派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提供与分包企业的劳动合同及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2)财务要求:分包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时间不足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分包企业具有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施工现场需配备受聘于本单位的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1人、现场安全员1名、质量员1名(人员不能兼任),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入职不满三个月的须提供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其他要求:代理人参与谈判采购的,须提供分包单位对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书。
5.2分包企业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或者未划分标段/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5.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2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1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11月15日17时00分获取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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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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