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秦皇岛分行物业服务定点供应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秦皇岛分行物业服务定点供应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秦皇岛分行物业服务定点供应项目。2.1.2服务地点:中国工商银行秦皇岛分行辖内各机构;2.1.3服务周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或新一期采购结果发布之日(以先者为准)。2.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2.1.5入围供应商数量:3家。
2.2招标范围:中国工商银行秦皇岛分行物业服务定点供应,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年10月0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失信惩戒等情况。(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0月0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招标中入围,在入围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秦皇岛分行机构合同,不得接受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7)投标人须承诺:可以为中国工商银行秦皇岛分行辖内各机构提供服务。(8)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2至2024-11-18,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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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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