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家庭养老床位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民政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YHJ-2024-1107号
2、项目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家庭养老床位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97990.00 元 最高限价:297990.00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次采购共一个包,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服务机构每月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康复、护理等范围内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不少于4次,每月上门服务总时长不少于7小时;每月免费巡访关爱上门服务不少于1次。并按规定将设施设备数据、服务数据、服务记录等及时上传至市、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纳入平台监管。所有上门服务标准均要求符合洛阳市民政局洛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洛民通[2021]49号文的通知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1个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为贯彻洛阳市洛财购【2021】1 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洛采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入口”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种类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设备、人员等履约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5)本次采购为资格后审。
1.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获取采购文件。
3.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11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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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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