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杭州道院区电梯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委托,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杭州道院区电梯维修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杭州道院区电梯维修项目
2.项目编号:XCSD-2024-927
二、项目内容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杭州道院区电梯维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
26.9173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玖仟壹佰柒拾叁元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供应商若为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
(二)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含乘客电梯,施工类别含维修)B级或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电梯安装(含修理),子项目中需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8日,每天9:00-11:30;13:3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建议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磋商文件售价:100元/本。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30(北京时间)
2.地点:天津市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3.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30(北京时间)
4.地点: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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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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