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高新区红枫岭东区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本招标项目安康高新区红枫岭东区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安康高新区经济发展科技局以2405-610961-04-01-252930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陕西安康高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康高新区;
2.2工程规模:项目用地面积107898.21平方米(161.85亩),总建筑面积21.49万平方米,主要为高层住宅、商业、幼儿园、物业用房、地下车库、设备用房、人防;同时进行道路、绿化、管网、照明等附属基础设施建设;
2.3项目投资总额:1600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179238300元);
2.4计划工期:130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安康高新区红枫岭东区项目EPC总承包;标段类型:EPC;;
2.6招标范围:标段1: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采购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安康高新区红枫岭东区项目EPC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申请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在“陕西建设网企业库、人员或者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3.2标段名称:安康高新区红枫岭东区项目EPC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招标项目)。
3.4信誉要求3.4.1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企业库、人员或者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3.4.2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3.4.3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4-11-1209:00起至2024-11-1709:00下载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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