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1-4栋学生公寓及食堂采暖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KGSF(ZB)-2024257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1-4栋学生公寓及食堂采暖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1-4栋学生公寓及食堂采暖改造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
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1-4栋学生公寓及食堂采暖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1-4栋学生公寓及食堂采暖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1.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企业,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
。企业在投标文件 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 业资质延续有效
,可正常参与投标2.吉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 题的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
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 (2023)23号)文件执行;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
, 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 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
址,否则不予认定。)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近3年无服务违约行为、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拒绝列 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
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未被 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 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2日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18日16时00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4)资质证书;(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
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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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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