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电冀北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远程集控中心建设及基础环境改造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河北华电冀北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远程集控中心建设及基础环境改造项目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河北华电冀北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
2.2规模:河北省张家口市世纪金座9楼8楼,总面积约为460平米。
基础环境改造包括:集控中心大厅、运行值班室、运行更衣室、UPS室、蓄电池室装修,电源、网络综合布线、集控中心大厅至机房之间各路电源、网络、电话联通建设,基础办公家具、设各采购与安装调试工作。
远程集控中心建设包括:小间距LED显示屏、机房动环系统、集控机房电源配电及布线、集控机房弱电布线、集控机房标识标签、电路改造、视频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精密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工作等。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完成,开工日期以采购方通知为准。由于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使工程不能按期竣工,或由于招标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投标方报招标方审批后工期顺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远程集控中心建设及基础环境改造项目(CHDTDZ076/18-SG-02501):河北华电冀北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远程集控中心建设及基础环境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远程集控中心建设及基础环境改造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11-1309:55到2024-11-2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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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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