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沣渭实业有限公司2024年上林路南段北区、丰宁路等市政道路保洁服务招标
本西咸新区沣渭实业有限公司2024年上林路南段北区、丰宁路等市政道路保洁服务(二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87.224926万元,招标人为西咸新区沣渭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能源金贸片区8条道路、1所公厕保洁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咸新区沣渭实业有限公司2024年上林路南段北区、丰宁路等市政道路保洁服务(二次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咸新区沣渭实业有限公司2024年上林路南段北区、丰宁路等市政道路保洁服务(二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二选一):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至投标截止之日一年内已缴纳(提供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至投标截止之日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书面声明: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以上网站内容查询结果截图;
9、承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3日12时00分到2024年11月18日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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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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