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煤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重型装备公司执行阶段风险代理法律服务招标
一、选聘条件
本选聘项目为河北煤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重型装备公司执行阶段风险代理法律服务,资金企业自筹,采购人为河北煤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现根据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选聘。
二、项目概况和选聘范围概况
项目名称:河北煤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重型装备公司执行阶段风险代理法律服务
项目概况:2012年7月煤业工贸与重型装备公司开始业务往来,后因重型装备公司未遵守合同约定付款,2014年9月28日煤业工贸对重型装备公司提起诉讼,2015年4月3日唐山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重型装备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煤业工贸支付货款1176.96万元、违约金122.58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9.7516万元,驳回煤业工贸表述唐山冶金矿山机械厂与重型装备公司人格混同,要求唐山冶金机械厂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同年煤业工贸提起上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案件随即进入强制执行阶段。重型装备公司所欠款项2015年由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2017-2022年共计回款381.14万元,目前尚欠货款795.81万元、违约金122.58万元、诉讼费9.75万元,共计928.09万元。
服务范围:
对重型装备公司欠我公司795.81万货款及违约金122.58万和诉讼费9.75万,共计928.09万进行清收风险代理法律服务。
服务期限:1.签订合同后12个月。如果签订合同3个月后,采购人认为中标人工作无明显进展或未达到预期的,有权随时解除合同。2.如12个月到期后中标人认为有必要可向采购人申请继续延续合同,经采购人同意后,双方可续签延长合同期限。3.解除合同后根据采购人意愿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签订服务合同,也可以重新选聘。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律师事务所及其负责人(含主要合伙人)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8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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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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