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德泽12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2.1项目概况
德泽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云南省曲靖市德泽乡东北侧,距德泽乡直线距离约5km,工程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3°36′2.39″~103°36′33.9″、北纬25°57′7.08″~26°3′19.69″之间,海拔在2036m~2360m之间。
项目选址地表植被为杂草、灌木。根据工程地质调查,场区范围内未见滑坡、崩塌、泥石流等不良物理地质现象,场地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具备修建光伏电站的地形地质条件。
项目装机容量为交流侧120MW,直流侧151.06832MWp。拟采用容量590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光伏组件共计256048块,采用固定倾角运行方式。光伏阵列面倾角采用22°,26块光伏组件串联为一个组串单元,逆变器拟采用320kW组串式逆变器,共采用41个光伏发电单元,具体为2个1.28MW、2个1.6MW、2个1.92MW、2个2.56MW、2个2.88MW、30个3.2MW、1个3.52MW光伏发电单元。
项目拟新建本工程以至少4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光伏电力至220kV升压站后,以1回220kV线路接入220kV唐家丫口变,新建线路导线截面300mm2,新建线路长度约16.5km。
2.2招标范围
序
号
项目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文件价格
(元)
1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德泽
12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
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勘测设计、设备材料采供、建筑安装工程、验收工作及其他(如发包人相关管理要求发生变化,发包人有权调整相关委托事宜,承包人应予以接受,不得提出索赔,请各投标人投标时考虑相关风险)。
总工期12个月,
本工程暂定2024
年12月20日开工,2025年10月30
日具备全容量并
网投产条件。
500
注:
1.投标人负责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负责,涉及的所有费用均含在合同对应分项报价中。
2.如发包人相关管理要求发生变化,发包人有权调整相关委托事宜,承包人应予以接受,不得提出索赔,请各投标人投标时考虑相关风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3.1基本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提供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资料;
3.1.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提供承诺;3.1.3.经营状况良好,须提交最近3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在6月30日及以前的提交前4个年度中连续3年度报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在6月30日后的提交前3个年度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已有年份的报告);
3.1.4.近36个月内(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并提供承诺;
3.1.5.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提供认证证书;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提供承诺,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查询投标人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信息为准;3.1.7.没有纳入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黑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或国家电投或国家电投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禁止投标的情形;近3年内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因不诚信履约被国家电投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并经查实;
3.1.8.没有纳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网站公布信息为准;3.1.9.无尚未完成的重大被执行经济案件,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经济案件指单项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金额达到1亿元及以上,提供承诺,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信息为准;
3.1.10.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提供承诺;
3.1.11.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国家电投集团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1.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提交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的组建方式和投标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联合体中拟任项目经理必须由牵头人一方的人员担任;
(7)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条规定;联合体的资质总和应满足3.2条规
定,业绩总和应满足3.2条规定;联合体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安排必须符合3.2条规定。
*3.2专项资格要求
3.2.1资格、资质条件:
3.2.1.1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以上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1.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3投标人具有近5年内(投标截止日前5年)完成2个50MW及以上光伏施工总承包及1个220kV及以上升压站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同时满足),需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反映合同主要工作内容等关键页,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2.3项目经理
3.2.3.1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1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
3.2.3.2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3.3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4应有5年以上施工经历,近5年内担任过1个5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业绩相应合同及任职证明等文件,必须提供业主或用户证明,并附业主或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2.3.5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承诺。
3.2.4其他人员要求:
3.2.4.1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注册设计类资质执业资格,且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1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5年以上工程设计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2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设计的主要负责人。
3.2.4.2安全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及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且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1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5年(60个月)及以上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经历。
3.2.4.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工程管理经验,且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1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
构盖章的社保证明),且至少担任过1个5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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